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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后勤管理处运行和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2022/06/10     点击:

一、总则

后勤管理处的内部运行和管理实行碰头会、专题研讨会、处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制度,积极寻求“管理与服务的平衡、组织与人员的平衡、效率与质量的平衡”,积极构建“领导-执行-咨询-监督”为一体的后勤管理服务新机制。

二、会议制度

(一)碰头会

碰头会是为强化信息沟通,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定期组织开展工作协调、沟通情况、酝酿协商的会议。

1.会议主要内容

1)各科室负责人通报、沟通本部门近期已开展或即将开展工作情况。

2)处领导结合各自分工情况进行指导,安排、部署近期工作。

3)督促处理处内各项日常事务、协调党政工团等各方面工作。

4)研究处理突发性事件及其它需要讨论研究的即时性工作。

2.会议主要规则

1)碰头会每周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周一上午。如遇紧急情况和需急办事项可随时召开。

2)碰头会由处长或党总支书记主持,处长或党总支书记不能参加时可委托其他处领导主持。

3)碰头会参加人员一般为处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若需其它有关人员参加时,由处办公室另行通知。

4)碰头会主要沟通近期工作情况,加强协调,强化工作运行。

5)碰头会是酝酿协商工作的一种议事形式,讨论决定后勤管理处党政工团的临时性事务。

6)碰头会的决定所有参会人员都必须认真服从和遵守。

7)碰头会会议内容由处办公室负责记录。

8)处办公室定期督促落实碰头会决定执行情况,重点事项立项督查;相关科室结合碰头会决定及时抓好工作落实,对需要提交处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决策的,及时做好专题研讨(调研)后形成具体工作推进方案适时提交集体研究。

9)碰头会决定事项执行落实情况,各科室应及时向分管处领导或处主要领导汇报。

(二)专题研讨会

专题研讨会是专门针对某一专题或某一具体讨论主题组织开展的专题研究、讨论交流的会议。

1.会议主要内容

专题研讨会的主要内容具有其特殊性,一般为攻破、商讨、交流某一事例、某一事件、某个领域、某种技术等问题。

2.会议主要规则

1)专题研讨会是在需要的情况下不定期地召开的;因其相对专业的领域或独特的主题,通常由本领域或相对专业的人员参加,针对面较窄、参加会议人员数量一般不多。

2)专题研讨会一般由处领导主持;会议议题由处领导或相关科室提出,再由主持专题会议的处领导确定。

3)议题所涉及的主要部门要提前准备会议相关材料,负责会议的组织,并记录专题会议情况。

4)专题研讨会的主要内容由主持会议的处领导批准后通知处内有关科室或个人;会议的重要事项由负责科室督促办理,必要情况下提交处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

(三)处长办公会

处长办公会是处领导研究决定处内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的会议。

1.会议主要内容

1)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达落实上级有关后勤工作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研究执行措施。

2)贯彻学校党委、行政的决策部署,提出具体实施方案;研究解决在落实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

3)研究讨论需提交学校决策的重要事项,提出决策参考建议。

4)研究制订后勤管理处工作计划和阶段性重要工作,对重要工作进行部署、督促落实。

5)研究制定、修订后勤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

6)研究处内职工考核、晋升、奖惩、收入分配等事关职工切身利益事项。

7)研究在学校授权职责范围内需要直接委托的小型维修改造、绿化维护(养护)项目以及商业门面出租出借相关事宜。

8)讨论年度后勤经费预算,研究专项经费实施方案。

9)研究后勤管理处人事变动、科室设置等事宜。

10)其他需要处长办公会研究的重要事项。

2.会议主要规则

1)处长办公会坚持民主集中制、逐级汇报和保密原则;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必要情况下适时召开。

2)会议由处长或处长委托的处领导召集并主持,参会人员为处领导班子成员。处办公室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列席处长办公会。根据工作需要,相关议题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可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在讨论到相关议题时进入会场,汇报或讨论完毕即退场。

3)会议须有半数以上的成员出席方可召开。议题原则上由提出该议题的分管处领导汇报(相关议题的科室负责人补充)。

4 会议相关会务工作由处办公室负责,并指定专人记录,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参与人及其意见、讨论情况、结论等内容,应有完整、详细的记录并存档。根据会议主要研究内容及决定事项由处办公室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处长审定,原则上会议纪要在会议结束的两天之内下发到各处领导及各科室。

5)议题提出前,分管处领导和相关科室应组织充分调研、论证和协商。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事先进行专家评估论证或技术、政策法律咨询,提交论证或咨询的主要意见。

6)议题责任科室要事先准备好包括问题的背景、基础数据、佐证材料、拟定需决策的解决方案等书面材料,报分管处领导审定后方可提请处长办公会研究。处办公室在议题上报的规定时间内,汇总各处领导的议题,报处长确定后提交会议。凡不成熟的议题、分管处领导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或协商解决的议题不予上会。涉及需要与学校有关部门协调的事项提交决策前,应与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听取意见、建议。

7 对已经确定的议题,分管处领导应参加会议,因特殊情况分管处领导不能参加会议,该议题原则上应暂缓审议。若事情紧急,则由会议主持人确定相关领导汇报。

8)会议议事实行一事一议,向会议报告议题要点时应严格控制报告时间,以保证充分讨论。会议议事程序一般为:汇报人就议题作简要说明,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方案;与会成员就此议题充分发表意见;会议主持人征求与会成员意见后,集中作出决定或决议。

9)会议决策中意见分歧较大或者发现有重要情况尚不清楚的,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研或论证后再作决策。会后若出现新情况或新问题,经处长同意可以对相关议题进行复议。

10)会议作出的决策,按处领导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处领导要按照分工督促检查会议决定执行情况,并加强协调和合作。执行过程中遇有新的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处长报告。

11)处办公室应对处长办公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相关科室应在规定时间内反馈落实情况。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应定期向处长办公会报告。

12)处长办公会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书面请假。在讨论涉及与会人员有亲属和利害(人事)关系的议题时,与会人员必须回避。对会议内容、讨论情况和尚未公布的会议决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四)党政联席会议

党政联席会议是后勤管理处党总支、行政共同负责事项集体决策的主要形式,党政共同负责的主要事项必须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1.会议主要内容

1)部署学校年度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目标任务书、工作计划、总结及推进目标任务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2)研究制定后勤内部管理、运行机制等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

3)研究决定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社会服务引进、服务保障、服务质量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4)研究决定后勤管理规章制度、服务标准、年度考核办法的制定、修订和废止。

5)研究决定后勤管理队伍、员工队伍建设,以及涉及后勤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

6)研究决定后勤年度预算执行方案及预算内项目建设方案、设施设备维保计划、大额度经费使用、政府采购计划等事项。

7)研究决定教代会、学代会提案涉及后勤服务事项的办理。

8)研究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服务育人、环境育人中的重要事项。

9)研究安全稳定、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10)其他需要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

2.会议主要规则

1)党政联席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必要情况下适时召开。

2)会议根据议题内容由处长或党总支书记分别负责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可相互委托,会议参会成员为后勤管理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处办公室主任、党务秘书列席会议,议题涉及到的科室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及相关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列席会议,列席会议人员可以发表意见或建议,但不得参加表决。

3)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会议召开情况、决议由会议召集人或处办公室主任(党务秘书)在会后向其通报。

4)党政联席会议议题由分管处领导根据学校的工作部署和指示精神,结合具体工作分工、工作推进实际情况提出,经处长和党总支书记共同商定后,由处办公室将议题提前通知应到会人员。由提出议题的分管处领导在党政联席会议上主讲,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可吸纳相关人员到会说明情况。处领导班子成员应在党政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充分沟通酝酿,经磋商后形成共识。

5)党政联席会议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经过充分讨论后,议而有决,形成决策意见,确保与会人员正确行使职权。

6)党政联席会议议事时,对少数成员的不同意见,应认真加以考虑。但经集体表决后,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决议;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但行动上必须无条件服从和坚决执行,并应当以集体的决定或意见对外表态。对重要议题意见分歧较大时,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研、论证、充分交换意见或请示学校领导后,适时再议。

7)党政联席会议议题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会议需要保密的有关内容和决议、决议形成的过程等必须严格保密,违者追究相关责任。

8)党政联席会议由处办公室主任、党总支秘书同时做好会议记录,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参与人及其意见、讨论情况、结论等内容,应有完整、详细的记录并存档。根据会议主要研究内容及决定事项由处办公室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处长、党总支书记审定,原则上会议纪要在会议结束的两天之内下发到各处领导、各科室和党支部,必要情况下按程序传达至全处、抄送相关单位(部门)。

9)党政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和决议,全体会议成员(包括因故未出席者)均应按照各自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向党政联席会议汇报。

三、附则

(一)本暂行规定与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有冲突的,以学校管理规定为准。

(二)本暂行规定由后勤管理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