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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开展学生“零
湖北工业大学幼儿园与新
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时光不负耕耘者 课题撷
湖北工业大学深入开展节
区市场监管局、中国食品
以赛促教助成长 笃行致
筑牢安全意识,防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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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后勤党总支办公室)

处办公室(后勤党总支办公室)是后勤管理处(后勤党总支)综合协调办事机构,承担后勤政务、党务的各项具体工作。主要职责是:

1.协助处领导,贯彻、落实学校的各项决定、决议以及做好与学校各单位(部门)、处内各科室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2.协助处领导,制定各类规章制度,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各类公文,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3.负责后勤干部职工(党员)的教育管理以及各类文件的承办、传达及归档工作,组织安排节假日值班、调查研究及综合治理等工作。

4.负责处党政联席会、党总支委员会、处长办公会、职工大会等会议的组织、安排,做好会议记录、整理、归档等工作;落实好保密工作相关责任。

5.负责印章管理与使用、对外联络(来访接待)等工作。

6.协助处长做好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处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工作。

7.负责教职工通勤车日常管理和运行服务工作。

8.负责电子政务、对外宣传与联络工作,协调落实人力资源调配、考核评价、岗位聘任、绩效分配等各项工作。

9.协助处领导和有关科室处理各种突发性事件。

10.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目标管理办公室

处目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后勤保障服务规划、社会化招商、岗位职责制定、合同规范与目标制定、目标考核与绩效核定等各项事务性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

2.负责对学校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制定各科室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及目标任务的实施过程检查、落实。

3.负责处内工作岗位职责制定、目标任务考核、年度考核、职称评聘的组织以及后勤可分配绩效相关工作。

4.负责项目招标有关工作。

5.负责对外经济合同的起草、已签合同内容执行情况的监管以及合同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

6.负责服务质量和安全运行的监控,统筹后勤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7.负责按合同收缴饮食企业租金(管理费)工作。

8.负责做好社会用工有关工作。

9.负责与本单位相关的各项档案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落实好保密相关责任要求。

10.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后勤一站式服务中心

后勤一站式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师生员工关于后勤保障来访、投诉处理,做好全校维修改造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后勤保障24小时服务电话的正常运行,接待师生员工的来访、投诉并及时通报、督促整改。

2.负责执行《湖北工业大学维修项目管理办法》,统筹全校维修改造工程的申报工作。

3.负责后勤工程维修项目的立项和审批工作,协助做好后勤零星维修和专项维修专项经费管理。

4.负责后勤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相关工作,按程序确定工程施工单位,审核和签订工程项目合同。

5.负责后勤零星维修和专项维修的预算、工程验收、结算初步审核工作,控制工程造价,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资料进行初步审查。

6.负责后勤日常零星维修和专项维修工程的施工管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施工规定进行质量监督,做好隐蔽工程的部位签证,按实审核工程量。

7.负责与本单位相关的各项档案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落实好保密相关责任要求。

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饮食管理与服务中心

饮食管理与服务中心负责全校饮食卫生安全、餐饮价格、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监督管理等相关的各项事务性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督促《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与落实,确保全校餐饮服务的安全质量。

2.负责全校餐饮卫生的检查、督促工作,以及按合同要求对社会企业开展日常监督及考核工作。

3.负责对所有餐饮价格进行实时监控,保证餐饮价格控制在合理水平。

4.负责督促按餐饮行业标准和规范,达到师生满意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

5.负责与学生工作部门以及师生员工进行沟通,听取意见与建议,督促及时改进学校饮食服务工作。

6.负责跟踪各类饮食服务市场物价信息,及时提供最新信息供领导决策。

7.负责学校各类饮食服务进出物资台账系统的监管,督促饮食企业按合同约定加大改造投入,进一步改善进餐环境。

8.负责食堂范围内消防、治安、财产等安全工作、经营项目的监督管理及处置工作。

9.负责与本单位相关的各项档案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落实好保密相关责任要求。

10.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能源管理与服务中心

能源管理与服务中心负责全校水电气运行保障、价格监控、节能降耗监督管理等相关的各项事务性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校水电气供应、调度,供水供电供气设备、设施的规划、管理、维护和保养。

2.负责与市政水电管理部门、天然气公司的联络协调,办理相关业务。

3.负责全校水电气计量器的设置,做好学校各用户的水电气数据抄录、统计及定期通报工作。

4.负责校内用水用电用气的稽查和安全管理,组织实施供水供电供气系统故障排除及紧急抢修,确保学校水电气供应正常。

5.负责学校节能管理及节约型校园建设,组织开展节能降耗巡查、通报和宣传教育,实施各类节水节电改造工作。

6.负责学校水电气管理服务相关规划、制度和规定的起草以及监督落实工作。

7.负责核定全校各单位(部门)水电定额分配指标,监管查处违章用水用电用气行为,做好全校水电气费用的催缴工作。

8.参与全校与水电气相关的各类工程项目、维修改造方案的审核及验收工作。

9.负责与本单位相关的各项档案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落实好保密相关责任要求。

10.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物业管理与服务中心

物业管理与服务中心负责主校区大楼物业、多媒体教室的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按合同要求对社会企业开展日常考核评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监管校本部大楼物业以及马房山校区拆迁完成前物业服务工作,指导教职工住宅物业服务工作。

2.负责主校区教室多媒体设施设备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负责监管所涉物业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工作。

4.负责按合同要求对社会企业开展考核评分工作。

5.负责物业范围内消防、治安、资产等安全工作的监察及处置工作。

6.负责防雷、白蚁防治和除“四害”工作。

7.负责监管学校收发室的运行。

8.负责与本单位相关的各项档案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落实好保密相关责任要求。

9.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商贸管理与服务中心

商贸管理与服务中心负责商贸、超市和各类商业门面的出租出借、规范经营及安全管理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监督落实国家对集贸市场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2.负责超市规范经营的日常监管工作。

3.负责校本部商业门面(含国培中心)规范经营的日常监管工作。

4.负责协助流动人口的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按经济合同催缴租金和相关费用的收缴。

6.负责管理范围内的消防、治安、资产等安全工作的监察及处置工作。

7.负责对接洪山区市场管理局、城管局、消防大队、文保分局、狮子山街道办等相关部门,落实相关工作要求。

8.负责与本单位相关的各项档案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落实好保密相关责任要求。

9.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绿化环卫管理与服务中心

绿化环卫管理与服务中心负责校园绿化、公共区域环卫的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按合同要求对社会企业开展日常考核评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监管校本部绿化服务及建设工作。

2.负责监管校园公共区域环境卫生以及校本部垃圾清运工作。

3.负责按合同要求对社会企业开展考核评分工作。

4.协助做好所涉区域防雷、白蚁防治和除“四害”工作。

5.负责学校爱卫会的日常工作。

6.负责管理范围内的消防、治安、资产等安全工作的监察及处置工作。

7.负责与本单位相关的各项档案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落实好保密相关责任要求。

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九、湖工大社区(代管)

湖工大社区在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领导下,在湖北工业大学指导下,协助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社区日常管理服务各项事务性工作。主要职责是: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社区居民遵纪守法,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物,美化、净化社区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组织引导社区居民开展法制教育、公德教育、科学教育、青少年教育、职业培训等,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和教育活动。

3.教育居民尊老爱幼、扶困助残、拥军优属、团结互助、养成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营造具有本社区特色的文化氛围,加强居民的归属感和社区的凝聚力。

4.协助上级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事务、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最低生活保障、下岗职工再就业等工作;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社区内失业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工作。

5.积极开展与驻区单位的共驻共建工作,做好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包括志愿者服务等),开展以劳动就业为重点的社会事务性服务,为社区特殊群体提供社会福利性服务,切实为社区内弱势群体排忧解难。

6.协助维护社会治安,配合做好“两劳”释放人员及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管制、缓刑、假释、保外就医人员的帮教和常住、暂住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维护本社区正常的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

7.按照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要求,及时调节、解决居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并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反映社区居民的建议和诉求。。

8.负责指导并协助南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南住宅区物业工作。

9.完成学校、上级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湖工大幼儿园(代管)

湖工大幼儿园由湖北工业大学与洪山区政府联合办园,为独立法人单位,有独立的财务,属于公办园性质(由财政拨款,不同于大学或者企事业单位办园,自筹经费)。主要职责是:

1.接受3-6岁幼儿入园,在保证校内职工子女入园前提下,适当招收校外生源。

2.负责建立完善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教并重,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

3.认真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对全体教职工进行业务知识技能培训。

4.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传染病的防疫和预防接种工作。

5.负责全园幼儿食品安全,严格按食谱烹饪出幼儿喜欢的色香味俱全的膳食。

6.指导家庭教育,取得家园教育一致;参与承担社区亲子教育活动。

7.与对口小学紧密联系,做好幼小衔接;积极参与各类幼教相关的评比活动和教研活动,确保幼教水平处于区域领先低位。

8.完成学校、上级政府和区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0226月修订,后续将适时予以调整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