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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首问责任制度

2015/11/01     点击:

      为切实转变后勤管理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秩序,提升工作能力,树立后勤管理处工作人员新形象,特制订首问责任制

       1、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来我处办事或来电咨询、举报、投诉、查询等有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应承担解答、办理、转交或引导责任的制度。

      2、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充分体现后勤人品质和助人为乐的精神风貌。服务对象询问责任人姓名和职务时,应如实告知本人的姓名和职务。

      3、任何部门和单位及有关人员来电联系事项,反映情况或举报的,首问责任人应将来电内容、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登记在册并递交分管领导阅处;来电咨询的,首问责任人对属于本业务范围内的,应认真回答;属于其他业务范围的,应将联系方式告知对方。

      4、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宜,要认真听取对方的陈述,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对能办理的事项应当场或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对手续不完备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对一时办理不了的,要说明原因。

5、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宜,首问责任人应热情说明原因,并尽可能帮助其寻找相关承办部门。

     6、首问责任人本人不能解答或办理的,严禁以不知道或办不了为由一推了之;首问责任人当时确因公务繁忙,无法履行首问职责的,应予解释说明,并委托他人接待。

      7、为保证此项制度的落实,将首问责任制列入本年度考核内容,凡首问责任人因服务态度差,服务质量低,有单位和师生反映投诉的,一经查实,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取消年度目标考核优秀等次的评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