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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工大南住宅区启用车辆门禁系统公示

2016/05/10     点击:

各位居民:

为了做好社区各类车辆秩序管理,控制外来社会车辆大量占用小区资源,湖工大南住宅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并经社区居民代表听证会通过,湖工大南住宅区将于2016年5月7-31日开始试行车辆门禁管理系统,试运行期间暂不收取通行费。公示事项如下:

一、收费依据、标准        

依据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湖北工业大学校园对外来车辆停车服务收费的批复》(鄂价工服函(2015)74号),对进入南住宅区外来机动车辆收取通行停车服务费(不含车辆安全保管费)。

   1、外来车辆进入南住宅区停车实行计时收费,30分钟内免收停车服务费。

  2、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中、小型车辆每小时收费3元,大型车辆每小时收费5元;停车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一次停车24小时以内,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大型车辆最高不超过30元。

  3、军车、警车等执行公务的车辆,消防车、抢险救灾车、市政工程车、救护车等执行任务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二、车辆收费的对象

1、南住宅区每户家庭两辆小车免费通行和停放(包括子女车辆);

2、对来社区、离退休工作处、幼儿园等部门办事车辆出具有关证明免费通行;

3、非本社区居住的学校职工车辆免费通行;

4、其它各类车辆按鄂价工服函(2015)74号文件标准收费。

三、车辆信息登记

部分车辆信息已与学校教学区收费系统对接,请尚未办理车辆信息登记的居民,于公示之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前,带车辆行车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车辆信息登记。

地点:三百套小区值班室、社区居委会办公室

四、监督投诉电话    027-59750286

请相关部门和各位居民予以监督。              


                  湖工大南住宅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