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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用电安全检查的通知

2016/04/01     点击:

各用户(商业用户):

  用电高峰即将来临,为防患于未然,规范用水用电,加之电脑数据显示部分用户购电异常,我处将于近期进行用电安全及规范大检查。

  本次检查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各用户自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时间:4月1日——4月7日。主要检查水电表运行是否正常,有无私自乱搭乱接现象,有无超额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如有水电表运行不正常尽快报修,私自乱搭乱接、超额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等迅速自行整改;第二阶段自4月1日起,我处将安排专业人员随机检查,重点检查购电异常及家属区、商业门面、出租户、平房等用户。检查期间如发现非法用电和窃电窃水行为将依据《湖北工业大学水电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进行处罚。

  具体处罚内容如下:窃水、窃电除补缴水电费外,处以三倍的罚金。对拒绝承担责任的,水电科有权对其停止水电供应,并报请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补缴水电费按以下方式计算:

  (一) 在学校供水、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管接线用水用电的,所窃水量按管径流量乘以窃用时间计算,所窃电量按私接设备额定容量乘以窃用时间计算;

  (二) 以其它方式窃水、窃电的,所窃电量按计费电能表所标定电流值所指的容量乘以实际窃用的时间计算确定;所窃水量按相应口径水表单位时间最大流量乘以实际窃用时间计算;

  (三) 按一年360天、一天12小时计算窃用时间。

  节约环保,人人有责。欢迎大家积极举报非法用电和窃电窃水行为,举报内容查证属实,将给予一定奖励。

  监督举报电话:59590864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16年3月31日